长江商报奔腾新闻记者李璟
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作用,财务造假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动摇投资者信心。
去年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大对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完善监管协同机制,构建防治财务造假长效机制,加大制度供给,强化激励约束,为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年来,监管部门加强部际协同和央地协同,推动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财务造假防治机制,一批财务造假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市场生态有效净化。
据长江商报奔腾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自《意见》实施一年以来,截至今年7月5日,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对财务造假开出165张罚单(行政处罚),罚没金额合计37亿元。
与此同时,民事追偿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刑事衔接配合机制深化。多部门坚持“追首恶”“打帮凶”并重,全链条依法严厉打击财务造假犯罪,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追责体系走向深化。
随着对财务造假全方位、立体化追责机制的持续完善,防治财务造假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显著提高“首恶”“帮凶”的违法成本,有力打击了造假利益链和生态圈,推动资本市场形成守法诚信的良好生态。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监管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力度不减。
今年1月份,《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发布,加强对中介机构收费等相关行为的监管,防止中介机构与发行人不当利益捆绑。5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依法加大对财务造假等犯罪行为的追责力度,加强对地方人民法院的指导督办,严格规范财务造假案件审判尺度,严格把握缓刑适用条件。
值得一提的是,加大刑事追责力度是打击财务造假的关键环节。一年来,行政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作机制,建立第三方配合造假线索移送机制,并通过发布文件、典型案例等回应实践需求,展现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全链条从严打击的司法立场。
今年1月,最高检发布3件依法从严惩治中介组织财务造假相关犯罪典型案例,警示各类中介组织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压实中介组织“看门人”责任。2月,证监会与最高检联合发布8宗证券违法犯罪指导性案例,包括4宗证券刑事犯罪案例和4宗证券行政违法案例。3月,公安部公布5起上市公司犯罪典型案例,其中4起涉及财务造假,相关责任人被作出有罪判决。
金领速配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